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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钱”投资被骗 五年后刑执追回

导读:来源:路南法院原标题:路南法院:“养老钱”投资被骗 五年后刑执追回近日,孙大爷等四位老人带着一面“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来到路南法院,为该院刑事财产刑执行团队办案人员为其追回“养老钱”表达真挚的感谢。据悉,2015年12月至2016年3

来源:路南法院

原标题:路南法院:“养老钱”投资被骗 五年后刑执追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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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孙大爷等四位老人带着一面“秉公办事,执法如山”的锦旗来到路南法院,为该院刑事财产刑执行团队办案人员为其追回“养老钱”表达真挚的感谢。

据悉,2015年12月至2016年3月间,四川籍被告人韩某某、罗某某在唐山万达广场租商铺,以成立投资有限公司的名义,向不特定的公众宣传以吸引投资,在四个月的时间内先后骗取孙某某等4名被害人共计23万元。案发后,韩某某、罗某某两名犯罪分子被抓获归案,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四名被害人均为老年人,其中年龄最大的已经八十多岁了,自从被骗后整日忧心忡忡,原本家里经济困难,还搭上了自己的养老钱。由于被告人获刑入监服刑,被骗款项长达五年多也没有追回,生活陷入困境。

“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开展以来,路南法院坚持“从最困难的群众入手,从最突出的问题抓起”,着力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主管刑事审判的副院长在了解到该案的情况后,高度重视,与刑执团队办案人员一起讨论,共同研究制定执行方案。刑执团队依法向被执行人韩某某、罗某某送达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等法律文书后,执行办案人迅速进行了财产查控,在最快的时间内将23万元被骗赃款及罚金4万元执行到位。

拿到执行案款后,孙大爷说道:“感谢法院帮我们把钱追回来。要不是有你们,我们的钱怎能要的回来,这是做梦都没有想到的事情,相当于救命钱啊。”

法官提示: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大部分案件存在钱款被犯罪分子转移或挥霍的情况,难以追回损失的风险巨大。在此提醒广大人民群众提高风险意识和辨别能力,切记远离非金融机构的理财陷阱和投资诱饵,拒绝诱惑,远离“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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