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环球网
小谭是一名刚毕业不久的大学生,去年9月她在网上通过中介公司在南宁租了一套房并预交了一年的租金给中介公司,可让她没想到的是这房子刚住了3个月房东就要求她搬走。
从小谭提供的房屋租赁合同来看,房屋租期应到今年9月14日,每月房租2300元,另收保证金2300元。
小谭一次性向作为中介的南宁南居乐业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居乐业公司)支付了3万多元 ,但最近房东表示没有租金到账,要求她搬离。
原来,是南居乐业公司租下了房东的房子,再转租给租客,并且承诺租客的合同签得越久,租金会越低。
随后,记者来到南居乐业公司所在地,但这里已是“铁将军把门”,门上仅有一张告示写着:因无力支付办公室租金,有事请来电。
但无论是记者还是其他租客,目前都找不到该公司的联系人。
记者了解到,有的房东因收不到房租,之前已与南居乐业公司签订解除协议,并要求租客搬离。目前,小谭已报警处理。
广西冠益律师事务所律师 雷水娟:
这种模式存在的风险就是容易出现资金断裂,如果一定要选择这种模式去租赁房屋,建议租客要认真查看租赁合同,尽可能地选择比较短的租金支付周期。